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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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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 刘

喜欢美女、啤酒、烤烟,不喜欢去陌生的地方、和陌生人聊天

心的碎片的惊鸿一瞥

4/26/2007

他人即地狱他人即天堂

关于《巴别塔》,坊间绝对褒贬不一。

褒的说,《巴别塔》如尖锐砂纸,直抵生命骨髓里的痛感。

贬的说,《巴别塔》装腔作势苍白无力,其实就是“一支枪引发的血案”。

百闻,不如,一见。

《巴别塔》的故事说白了就是:一个日本人送了一个摩洛哥人一把来福枪,摩洛哥人把枪卖给了另一个摩洛哥家庭,这个家庭的两个小孩为了验证来福枪射程是否有六英里,朝一辆大巴开了一枪,一个到摩洛哥旅游的美国人中枪,所以无法及时赶回她远在美国的家,所以她家里急于回墨西哥参加儿子婚礼的保姆就把她家的两个小孩带到了墨西哥,然后从墨西哥返回美国时和边境警察发生了误会……

故事本身充满冲突和戏剧性,颠来倒去的倒叙、插叙、夹叙夹议式结构,使得故事更悬疑也更有张力。能不能抵达“骨髓里的痛感”属于见仁见智的问题,取决于不同个体的不同经历不同心境,仅仅从一个“故事”的角度来说的话,《巴别塔》堪称完美。

 

问题在于,《巴别塔》想讲述的当然绝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而已,这一点从充满“野心”的片名就可以看出来,而在我看来,《巴别塔》的失败之处,其实就在于这个野心勃勃的片名。

电影上映之后,关于“巴别塔”的来源已近乎路人皆知:人类为了向上帝显示力量,决定搭一座塔直通天庭。那时候大家都说同一种语言,信仰一致,沟通顺畅,因此,塔的建造也就出奇顺利。眼看要大功告成的时候,上帝在一夜之间让建造者们分成不同的语言体系,沟通就有了问题,通天塔工程无法继续,人类之间也从此有了仇视和冲突。

要配得上这样一个关于众生的隐喻的主题,一个普通的“完美”故事,又如何能够?

其实,他人对自我而言,不是天堂就是地狱,一个关于沟通关于隔阂关于误会的故事,又何必非要那么装逼?

我到底没能看完《巴别塔》。

看到日本少女裸露身体色诱警察的时候,一直在我怀里睡午觉的两岁多的女儿,忽然醒了过来,指着电视屏幕说,咦,那个姐姐怎么没穿衣服?

我慌忙跟她解释说,姐姐刚洗完澡,马上就穿了。

没想到电影情节的进展是,警察向少女伸出了手。然后女儿就“色迷迷”的说,他摸姐姐的奶子了,嘿嘿。

晕。

一份女大学生与大款的“包养协议”(转自南方网)

包养协议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感情,不影响各自的学习、工作和家庭,甲乙双方经过再三思考,特制定以下协议: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一套,要求至少是一房一厅,位置应在乙方所读的大学附近,房租水电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生活费,费用人民币壹万元整。乙方不得再以其他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要费用和礼物,除非甲方愿意主动赠送。
3.乙方在其大学毕业前即包养期间内(从2005年到2008年7月前)不得谈恋爱找男朋友,更不得与除甲方以外其他任何男人上床,一经发现,甲方将坚决停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以前所有费用。
4.甲方要求乙方至少每周五晚上到周日晚上陪侍甲方,若甲方因工作关系,节假日等特殊情况除外,其他时间在不耽误乙方学习前提下,乙方也有义务陪侍甲方。
5.甲乙双方在三年内仅仅为男女朋友关系,乙方没有义务为甲方生小孩,故乙方可要求甲方主动采取避孕措施,如有意外,甲方应承担流产医药费营养费(费用实报实销)。
6.本协议内容为绝对隐私,本协议只有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保守秘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以上协议望甲方乙方共同遵守,彼此也理应相互照顾、怜惜、体贴、理解。

甲方:××(签名)2005年4月25日乙方:××(签名)2005年4月25日

4/24/2007

最好的时代最坏的生活

《姨妈的后现代生活》的电影海报上有这样一句话,“最美好的生活不过如此,最悲哀的生活不过如此”,文艺腔得够可以的,颇有点当年狄更斯那句经典名句“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的味道。

电影也真的很文艺腔,以姨妈为主线,瘸外甥、半边脸、灰带鱼、女骗子、男骗子、女儿,各路人物轮番亮相粉墨登场,共同描绘了一段悲喜交加的生活图景。

应该说,故事真的不错,节奏也不错,音乐更不错,技巧圆熟,典型的写实主义风格,很容易让人心生无奈、酸楚和失落。但是,跟许鞍华早年的《女人四十》相比,却总让人觉得少了点什么。那种差距很像一位朋友点评罗大佑的《恋曲1980》和《恋曲1990》时所说的,前者是传世的,后者是传唱的。

倒是电影里的很多细节颇值玩味。最绝的就是,姨妈穿着自己用大红毛线织成的泳衣,如同伍迪·艾伦在《性爱宝典》里所扮演的那个精虫,一头扎进泳池,毛线褪色,把半池水都染红了,然后边上一位大爷说,哟,来月经了就别来游泳啊。厥倒。

另一个有意思的事情是,周润发在电影里所扮演的那个张口屈原闭口李白一会儿辞赋一会儿曲艺的“骗子”,名字居然叫潘知常,跟我念大学时一个“教授”的名字一样。那位潘知常“教授”,一度有中文系“四大才俊”之一的美名,后来却被举报是“学术腐败”,成了沽名钓誉的反面典型。我念大学那会儿很不用功,所以不懂学术上的事情,也就不便跟打“落水狗”,议论人家腐败不腐败。倒是记得潘教授曾经送了一本当时很当红的《上海宝贝》给我们班上很当红的一个女生,女生问为什么送她这本书,潘教授说可意会不可言传。

电影跟生活,有时候真的重叠得让人忍俊不禁。

不过,我真的不喜欢这种重叠生活的白描式电影。添堵。

电影应该像我们灵魂深处遗失的幻想,生活本来就够一地鸡毛的了,何必让我们在接触电影的同时,还要体会破碎?

姨妈的“后现代”生活,其实就是当下我们所有人的焦虑生活。

问题在于,今天的我们,其实活得比以往历史上任何时期的人都富裕,为什么却常常比饿殍遍地的岁月里的人还要焦虑?为什么到头来还是常常觉得自己一无所有两手空空?

我们如此渴望得到财富和地位,但其实一旦如愿以偿,我们的生活反而会变得更加糟糕。我们的很多欲望其实跟自己真正的需求毫无关系。英伦才子阿兰·德波顿戏言说,过多的关注那些不会在我们的葬礼上露面的人对我们的看法,只会使我们把自己一生之中最美好的时光都破坏殆尽。过多的焦虑只会让我们把生命中大量的光阴用来为错误的东西担心,这其实是最令人痛心疾首的事情

4/21/2007

好男人的标准

从前我写过一篇博,叫做《女人妩媚多端毕竟以色为主》。
我在那篇博里为现代男人鸣不平说:现在的社会对男人的要求是修理马桶电器、洗衣做饭、挣钱养家、相貌端正,一个都不能少,而对女人的要求似乎只是打扮得好看一点而已。这件事情多少有些不公平。
那篇博被很多朋友批评了,她们说,不管以什么标准衡量,现代社会的好女人都绝对比好男人多。
我对此一直很不以为然,至少私下里觉得自己做得足够好,而生活中的很多女人却做得不够好。
 
不过,临睡闲翻书,居然翻到一页说,在传统的西班牙社会中,一个“好男人”的标准至少是:
一、健壮勇猛、长于床第之欢;
二、婚前善于在女人之间厮混,婚后保持忠贞不二;
三、能挣足够多的钱养家;
四、对妻子有足够的权威,能够保证她不会跟别人说一些调情的言辞或跟其他男人睡到一起。
 
晕死。
 
看来我说错了,相比之下,现代社会对男人的要求真的一点都不高。
如果以传统西班牙社会这个标准来衡量,我得承认,现代社会的好男人确乎绝对少于好女人。
男人们也许都应该庆幸,自己身在现代中国,而不是传统西班牙,否则,大家基本上都可以被拉出去“砍”了。
4/17/2007

文字的力量

在我迄今为止的读书生涯中,有两本书绝对重要。

一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本是帕·聚斯金德的《香水》。

前一本书直接导致我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热衷于东编西抄地弄一些小故事出来,证据就是,那些小故事常常以“很多年之后当我回想往事就怎么怎么”或者“后来让我一直引以为豪的是什么什么”之类的文字作为开头。

后一本书则终结了我那段热衷于编造小故事的生涯。聚斯金德在这个关于谋杀少女、提取体香、制造香水的故事里所展现出来的惊人想象力,让我瞠目结舌,也让我彻底明白了自己实在不是一块编故事的料。

 

很多年之后,这后一本曾经让我瞠目结舌的书,居然、终于,被拍成了电影。

应该说,曾经拍出过《疾走罗拉》的汤姆·提克威,非常成功地将《香水》中那个充满味道的世界,转化成了光与影像,转化得腔调十足格调十足。

油画般的光影轮廓,毫无血腥和暴力气息的香艳谋杀,主人翁格雷诺耶千里追踪制作香水的关键少女,香水完成后格雷诺耶振臂挥香令众生迷醉:每一个场面,汤姆·提克威都再现得可圈可点。

 

但是,即便如此,看完之后,我觉得,变成了电影的《香水》,也终究只能算是一部不错的电影而已,远不足以达到让人震撼得瞠目结舌的高度。

起初我以为,这很大程度上应该是因为,我从一开始就知道故事会怎么推进,所以没有情节上探索的乐趣所导致的。不过,看完电影的深夜,我找出已经蒙尘多时的书又看了一遍,所感受到的那种震撼依然超过电影。

我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也许,唯一的解释就是,有的时候,平平常常到无以复加的文字,反而比华丽绚烂的光与影像,更拥有那种直抵心灵深处最隐秘的角落的力量?

4/15/2007

电梯和鸡米之约

春日,周末午后,难免倦怠,挑了部蒂姆·波顿的《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解闷。

蒂姆·波顿一直都是我最偏爱的美国导演,想像奇诡又不显得多么怪异,有个性又不怎么卖弄,有典型的孩童式玩性还不忘加点成人视角的嘲弄。“鬼才”这个词,用在他身上实在贴切不过,因为这个词跟“天才”、“才华”之类的都不一样,并非拍得出杰作就担当得起,拥有这个称号也未必就一定拍得出杰作。

但是,老实说,跟《剪刀手爱德华》、《大鱼》、《断头谷》等相比的话,《查理和巧克力工厂》多少是有些让人失望的。蒂姆虽然构建了一个极其漂亮的巧克力工厂,里面有小矮人,有最纯的巧克力,有用糖果做成的房间,有可以把物体传送到电视里面的装置,可是那种“原来故事可以这样写的”的感觉,一直都没有出现。人物更是极其单薄,小查理最终赢得青睐的原因,仅仅不过是因为他一直没有什么出轨的行动,一定要说还有点别的什么原因的话,也就是所谓善良所谓纯洁,实在没什么说服力。

 

倒是那部天马行空上天入地的电梯,多少有点意思。

看完电影之后,信手翻书,看到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叫范巨卿的秀才,赴京赶考,不幸染疫,无亲无故奄奄待毙。一个同样赴京赶考的叫张劭的秀才,闻听之后,奉汤送水寸步不离地照料服侍。十多天后,范巨卿病愈,两人却都误了赴考的日子。范巨卿非常过意不去,说“因为我的病,耽误了足下的功名,可怎生是好?”张劭回答说,“功名富贵不过身外之物,何误之有?”范巨卿十分感动,遂与张劭焚香结拜为金兰。

这对结义兄弟从此朝暮相随,倏忽数月。但两人毕竟都是有家之人,张劭是汝州人,尚有老母在堂,范巨卿则是楚州人,已娶妻生子。汝州与楚州相隔千里,尽管两人兄弟情深,却终须一别。这日,两兄弟对饮分手,心中伤感,斟酒时见杯中泛起茱萸,才知当日已是重阳佳节。范巨卿触景生情,说道:“我自幼父母双亡,幸贤弟有老母在堂,弟母即是我的高堂慈亲,来年今日,我必到贤弟家中去拜见母亲!”张劭闻言大喜,回答说,“乡村田舍,没有什么好款待,倘蒙兄长不弃,我一定备下肥鸡和黄米饭,恭迎大哥。大哥切勿失信。”

两人订下著名的“鸡黍之约”后就各奔西东。范巨卿回到楚州家中后,为养家糊口,溺身商贾,忙得不知今夕何夕,倏忽一年。这天一早,邻居扣门送来茱萸酒,范巨卿见到这茱萸酒,方知今日已是重阳,想起“鸡黍之约”,顿时心急如焚。汝州、楚州,相隔千里,如何能一日即到?无计可施之际,忽然想起,古人有云:人为肉身所累,所以走不快,魂魄却可以日行千里。遂道一声“贤弟,我来也!”拔刀自刎,一缕魂魄出窍,飘飘荡荡急匆匆往汝州而去。

再说那张劭,早许多日之前,就挑选好了肥鸡,酿下了好酒。这日一早就到了庄门外,肃立恭迎。直到红日西沉,亦不见尘起不见人来。我们当然知道了原因,可张劭不知道,因为那年头,就算是挣脱了肉身之累的魂魄,走一千里路也不是一桩易事。张劭他娘就跟张劭说,“今天巨卿恐怕不来了,你都站了一天了,先回家吃晚饭吧。”张劭答:“巨卿乃是信士,怎么会不来?他若不来,我也就不回去了。”再三相劝,只是不理。眼看更深夜静,只剩张劭一人,倚门独立,如醉如痴,连月光都没了,忽然远远一黑影,挟风而来,正是范巨卿日夜兼程地赶来了。张劭喜极而泣,迎前而拜。一人一鬼,遂对酒而饮。

 

这个故事看得我唏嘘不已,心下不禁痴想,如果范巨卿有《查理和巧克力工厂》里面那部电梯,指哪儿便倏忽之内到哪儿,那该多好。

我想把这个故事讲给形式主义的猫听,又怕她不懂“黍”是什么意思,所以就问她,你有听过“鸡‘米’之约”的故事么?她回答说,听过啊。就是鸡问米说,我们约好明天一早吃你好不好?米说,你要吃生的还是熟的呢?鸡说,吃生米煮成熟饭的。

厥倒。

4/12/2007

面朝大腿春暖花开

春暖花开。
沿街闲逛,觅书数册:《这一代人的怕和爱》、《拣尽寒枝》、《身份的焦虑》。
 
朋友小花疑惑说:都是啥跟啥啊,你咋就没买一本给“人”看的呢?
 
哦,哦,这年头,这辰光,其实,“人”是不用看书的。
大街上,酥胸如云,美腿如林,那些才是给“人”看的嘛。
3/22/2007

妈妈的残酷物语 之 尖锐湿疣

妈妈很久没到上海来了,一来就有劲爆猛料:
 
“儿子啊,你知道有一种毛病叫做‘尖锐湿疣’吗?知道的?恩,这个毛病啊可厉害了,据说一染上就治不好那。
你四姨奶奶后面那户人家,名字叫做佳佳的那个标致的小媳妇,就染了这个毛病,她男人当然就跟她离了啊。
可是,小媳妇后来越想越不对劲,觉得自己实在没道理会染上这个毛病。她悄悄的打听,终于发现,原来是她男人成天在外头乱搞女人,得了病然后传染给她的!
小媳妇那个气啊,趁天黑摸进家里,用一根皮带把她男人勒死了,然后自己也上吊死了。”
 
2/17/2007

锦衣夜行人

2006年初的那会儿,我给自己拟过一个年度规划,其中有一条是“与老婆吵架次数应少于10次”,把老婆感动得够呛。

2007年初,再次拟年度规划时,我把这一条改成了“尽量少于100次”。老婆对这一改动非常不满,她说,至于吗?

至于的。

虽然我们结婚的时间还没到该“痒痒”的7年那么久,但要在365天那么漫长的时间里吵架次数少于10次,却也绝对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3天一小吵,5天一大吵,也许更接近于事实本身。吵至浓处时,我甚至常常怀疑爱情的真实性、结婚的必要性。

我觉得,两个本来独立隔绝的人之间,相契合的可能性为零,所以,相处说到底就是靠近和排斥、容忍和改变。而自我,在这样的相处和容忍中,只会越来越失去原来的面目,向着从来没有想过的方向变来变去,变成一个没有自信也没有光彩的陌生人。

但是,怀疑归怀疑,与结婚相比,我更反对的是离婚。

既然,本性自私的两个人,会因为所谓爱情而不自私,又会因为自私而渐渐远离所谓爱情,所谓爱情,所谓婚姻,不外如此。那么,结了之后,又有什么离的必要?

除非像电影《芳芳》里所说的那样,永远玩从日出追到黄昏、然后转身离去,第二天再从日出追到黄昏、再转身离去,日复一日的游戏,否则,重装上阵的结果,仍是一样的。

昨儿晚上,看了号称讲述一个男人和12个女人的情感故事的贺岁片《爱情呼叫转移》。

在我看来,这个电影在美女云集、笑料重重的商业包装背后,试图讲述的也正是这个道理。

当然,由于我长得要比电影的编剧刘仪伟高那么一点点的缘故,我的思想也要比他深刻一点点,他到底还是在最后给主人公安排了一个沈星那样的美女。

当然,长得高从来都不能代表什么,不是说拿破仑、邓小平都那个那个吗?思想深刻这年头更是没什么意义,把老婆的前夫称呼为“前辈”,这样的段子不是思想深刻能想出来的。所以我只能坐在这里,刘仪伟却已经飞在天上了。

看完电影之后,老婆问我说,如果让你来做电影里那个“你和美女一起到了一个孤岛上,只有一个人可以坐船逃生”的心理测验题,A抢船走人,B杀死美女然后走人、反正美女留下也是死,C留下美女、天天云雨,D让美女走、你留下等死,你会选哪个?

我说,我当然选C啊。

嗯,知道了。老婆说,那么,你还是把那个关于吵架次数的规划,改成“不少于365次”吧。

2/15/2007

我们都是成年人

情人节之夜,跑到电影院看了《博物馆奇妙夜》。

 

“拉里·达利是个好人,缺点就是太爱做梦。

尽管他自出生以来就没有走运过,生性乐观的拉里仍然相信他命中注定是为了做大事而生。

但是,就在他还没想明白到底这些‘大事’有多大的时候,就必须去面对生活中突然出现的一个重大问题:

自从他接到了一个自然历史博物馆巡夜保安的工作之后,奇异又可怕的事情就开始发生了。

每天太阳落下,黑幕降临,博物馆就上演‘嘉年华’。

万物复苏,鸵鸟跳舞,匈奴来袭,罗斯福爱上玛雅女。

还有一具霸王龙骨架跳出来试图提醒所有人,它是历史上最残暴的食肉动物……”

 

这就是整个电影的故事梗概。

典型的美国式“玩笑”,典型的好莱坞式理想主义“历史观”。

故事俗套,特技一般,一水儿的陈腐桥段。

但是,无可否认的是,我还是被人跟猴子互煽耳光、恐龙骨架像小狗一样摇头摆尾、巨大的石头雕像吹泡泡糖之类的很多桥段逗笑了。

孩童式的想象,对通常都会把小王子的“蛇吞象”看成一顶帽子的我们这种成年人来说,终究是动人的。

不用太过奢求。

 

真的要说有什么不满的话,也许只有两点。

一是,作为一部以父子情为主线的电影,电影中的孩子居然如此崇拜有工作、有势力的“爸爸”;爸爸失业时,孩子表现出来的失望居然如此之大如此明显。电影的最后,爸爸成了博物馆里的主宰、“王”,孩子又是如此的心满意足志满意得。

难道一定要有工作、有势力,才能赢得孩子的尊敬?到底还是一部成年人的电影而已。

二是,电影的结尾,在爸爸的“英明领导”下,夜晚来临的时候,博物馆一派歌舞升平、“和谐社会”。典型的好莱坞大团圆式结尾。如果我来拍的话,宁愿让结尾依然是战火纷飞,爸爸仍旧要四处救火。
不过,这个桥段其实也很老套。没办法,因为我到底也是一个成年人而已。

1/19/2007

憔悴不堪ING……

疲于奔命。
心力交瘁。
生理紊乱。
 
待从头、收拾旧山河
1/7/2007

艺高胆大自求多福

我的朋友展昭和ROMY力荐韩国电影《怪物》。他们说,《怪物》颠覆了好莱坞式的惊悚片、灾难片模式,堪称商业和艺术结合的典范。

网上对于《怪物》也是好评如潮。据说,《怪物》传达了这样的人生态度:面对我们身处的这个“怪物”一样的世界,最好的生存方式就是过好你自己的生活,对号称能够提供“各种解决方案”的整个世界则保持冷漠。

还有就是,奉俊昊的上一部作品《杀人回忆》至今仍然令我印象深刻。看完那部电影的深夜,我跟我的老婆就到底谁是“杀人犯”这个问题纠缠了长达数小时之久,我觉得自己通过长期的观影经验积累起来的对于故事情节发展的预期,几乎被奉俊昊彻底破坏了。

冲着这三点,实在没有理由不看一下《怪物》。

 

从《怪物》的前二十分钟来看,也就是一部典型的好莱坞式商业大片:环境污染导致汉河出现了“怪物”,然后“怪物”出现、伤人。应该说,在这二十分钟里,奉俊昊所表现出来的叙述故事的技巧,乃至剪辑、配乐、特效等等方面,完全纯熟,节奏老练,效果震憾。

但如果仅仅如此的话,《怪物》也并不值得一说,因为好莱坞已经有太多的电影珠玉在前。诡异之处在于,在一堆死人、一片哭声这样的悲剧式开头之后,奉俊昊居然不动声色的开始了冷冷的幽默,一会儿讥刺当局的官僚作风,一会儿反思现代都市的人情冷漠,甚至还捎带上了对于大学生就业现象的旁敲侧击,什么都只说一点点,什么都不点破,什么叫做“艺高人胆大”啊。

ROMY对电影里在一堆人为一堆死人哭得死去活来时居然还会有警察跳进来说“XXX车牌的车是谁的?赶紧开走”这样的细节处理津津乐道。她说得没错,我也被奉俊昊的胆量打败了。我们的“大师级”导演们,但凡能有一、二分如此本领,也不至于落得口水一片。

 

还有还有,《怪物》的另一个“非典型”之处在于,居然用“弱者”来完成了最终的拯救,不是国家,也不是社会。

奉俊昊说了,他就是想让我们看到,“谁可以救她?是军队?警察?官员?还是舆论?都不是,是几个白痴一样的人。谁能保护弱者呢?不是社会,不是国家,不是那些有势力和能力的人,而是弱者自己。这个世界比怪物还要可怕,所以人才为孤独而悲伤。”他说他想问的其实是,我们,可曾真的得到过,国家和社会的帮助?!

我们得到过吗?对于置身于自然性、必然性和规律性的命定之中的孤独的我们来说,接近幸福和快乐的道路,永远伴随着哭泣、愤怒、悲哀和诅咒。而国家和社会,或者宗教和信仰,无非就是用一种“少数服从多数”的法制、理念,或者形而上学的普遍性、必然性,来哄骗我们,来掩盖我们常常感到的恐惧和紧张,乃至痛苦和怀疑。

有多少人,在现实面前碰得头破血流之后,在恐怖中就会突然发现,原来所有美好的承诺都是假的!

1/6/2007

什么都有,就是什么都没有

有个朋友在MSN上跟我说,看到你指摘《伤城》指摘《满城尽带黄金甲》了,就是没指摘《墨攻》。

我回答她说,是没指摘,但是也没有溢美。

她又问,不指摘,也不溢美,那表示什么意思呢?是觉得那是滥片呢还是好片呢?

嗯,这个问题还真是不好回答。

其实,我一直都没有说《墨攻》的原因,就在于《墨攻》不能算是滥片,但也不是什么好片,所以就没啥子可说的。

《墨攻》里有什么呢?什么都有。

有十万大军的攻城大战,胜方的高歌猛进,败方的幽怨眼神,百姓的悲欢离合,君王的得势失势。有场面有细节。问题是,如果你的脑海里还记得《指环王》里的精灵射手,你还会看得上发了福的霹雳虎射手?

还有爱情。不老的传说中的天王刘德华,花蕾一样绽放的美女范冰冰,一个脱衣送怀,一个水中送吻,还不够浪漫凄美么?问题是,如果你看过《甜蜜蜜》看过《八月照相馆》看过《自梳》,你还会轻易被生硬的爱情打动吗?

还有,还有深层的“兼爱”、“非攻”思想,哦,春秋战国,百家争鸣,老祖宗留下来的何其光荣的哲学财富那。问题是,如果你听过梅尔·吉布森在《勇敢的心》里那一声关于自由的嘶吼,你难道不觉得,磕磕绊绊举步维艰的说教,有还不如没有?

但是,还有但是。

范冰冰的衣服诚然脱得不尴不尬,但导演毕竟没有像陈凯歌大师那样,说脱衣服是为了“从大俗处见大雅”。

黑人跑到几千年前的中国战场上挖地道这样的剧情,也诚然够荒谬的,但导演也毕竟没有无耻到说那是为了“以荒谬对抗荒谬”。

墨者革离跟美女将军逸悦的爱情,也诚然拍得生硬幼稚没有说服力,但至少还是比为了一个馒头爱恨交加一辈子有逻辑吧。

一个还算圆满的故事。

一部想说的想表达的东西太多,实际上真正传达出来的东西却太少的电影。

就是这样了。

1/5/2007

经典爱情滥俗故事

从前,A跟B相爱了,却因为某种原因生离死别天各一方,然后A被死缠烂打的C感动、与之结婚,B则拒绝了死缠烂打的D、终生等候,再然后A和C死了,他们的儿子跟已经白发苍苍的B相顾无言。

这就是《云水谣》的整个故事。

毫无疑问的经典爱情,毫无疑问的滥俗故事。

这样的爱情,这样的故事,本来完全不必多费唇舌。

倒不是导演或者编剧缺乏创造力,而是关于爱情故事的模式可能性,本身实际上早已被穷尽了。

但是,就如同裹满青苔的墓碑上虽然可以容得下一个人的简短生平,但人们却总是想要了解得尽可能详细一点一样,再经典再滥俗的爱情,只要讲故事的方式和故事本身的细节能够带来乐趣,就总是值得一听值得一看的。

《云水谣》也是如此。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一千个观影者就有一千个《云水谣》。

但似乎也可以简单一点概括说,《云水谣》的观影者不外乎三类,观后感不外乎三种。

一种是正处于怀春或者热恋阶段的,一种是正处于失恋或者无可恋阶段的,还有一种是已经风云际会之后正天长地久地相处面对着的。

第一种观影者大抵是很容易被《云水谣》式的苦恋《云水谣》式的凄婉感动的,我相信电影院里的呜咽和泪水十有八九来自于他们。

第二种观影者大抵是会对《云水谣》式的王八看绿豆《云水谣》式的痴痴的等就这么痴痴的等很不屑一顾的,对《云水谣》长篇累牍吐沫纷飞的骂声十有八九来自于他们。

第三种观影者大抵是不会被经典的爱情滥俗的故事轻易感动的,但恐怕也不会对这样的故事有太多的责难和挑剔,因为在他们的眼里,说到底,故事只是故事,而所谓爱情,不过是浮在习惯和熟悉上面的薄薄的一层灰烬

韩寒在2006年说过一句引起了轩然大波的话,道是:文坛是个屁,谁都别装B。套用一下的话,也可以说是:爱情是个屁,谁都别装B。

话糙理不糙。

作为一部电影,《云水谣》式的爱情的成功之处就在于,没有像典型的国产大片那么装B。

作为一个故事,《云水谣》式的爱情的失败之处就在于,从一见钟情到等待到执着,又实在有那么点装B。但是,我喜欢这种纯情的装B。

12/26/2006

伤筋动骨不伤人

“《伤城》是一部真正值得一看的电影。”

“《伤城》毫无疑问是今年最出色的华语电影。”

“《伤城》是刘伟强、麦兆辉继《无间道》之后最好的作品。”

好评如潮啊。

可是,我看得昏昏欲睡。

作为一部典型的香港商业电影,应该说,《伤城》确实不赖。

钢筋丛林,繁华夜景,忧伤城市。

镜头感、节奏感,干净、有度。

从梁朝伟到金城武,从徐静蕾到舒淇,都可圈可点。

问题是,这些,仍然不够。

说到底,《伤城》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灭门惨案,一人漏网,长大之后,设计复仇。

这样的桥段,实在老套得够可以的。

三流的武侠小说里面,就俯拾皆是。不同之处在于,武侠变成了警察,江湖变成了“伤城”,如此而已。

这样一个故事,哪怕叙述得再跌宕起伏,真相揭开之后,也难免让人觉得索然无味。

这样一个故事,想表达什么又能表达什么呢?也许是,人与人之间的仇恨,为什么可以大到这个程度?也许是,冤冤相报,结果无非伤人伤己?

我无法回答这样的问题。这样的问题,也许只能问唐三藏。

嗯,复仇之外,《伤城》里还有爱情。

梁朝伟利用仇人的女儿徐静蕾的爱情,成功复仇,然后发现自己其实真的爱上了这个女人,所以无法面对,饮弹自尽。

金城武由于女友在背叛自己之后又割腕自杀,所以流连酒吧治疗情伤,然后碰到流落风尘但内心纯洁的舒淇,温暖相恋。

就这些。动人吗?不。

实际上,一部电影是否动人,通常跟故事本身的可信度忧戚相关。《伤城》里的爱情伤筋动骨血流成河,但用力过度反而让人觉得失真。

真正动人的,也许只有一句台词。

“原来,身边的人有一天就这么无声无息地消失了,竟然是这么可怕……”

绝对是,有故事的人说出的有故事的话。

12/20/2006

花开了花落了洗洗睡了

满城尽带黄金甲。

大片。

听说还有很多大胸脯的女人。

嗯,还有还有,我花开后百花杀,多大的气象啊。

所以,还是要看一下的。

既然看了一下,还是要说几句的。

第一句话是,对白不错,真的不错。

王的现任老婆,一句“花都绣好了,总得开一次”,窃以为,堪称达到了国产大片对白前所未有的高度。

虽然王的前任老婆,一句“你是个卑鄙小人”,到底露出了编剧们的底裤,但是毕竟,毕竟没有风花雪月之哗啦啦啦乎。

很不容易啦。

第二句话是,胸脯很大,确实很大。

我知道,五代十国嘛,华丽血时代嘛,开放性先锋嘛。

可是,可是那个抹胸真的就不能往上提一点吗?哪怕是一点点也好啊。

那个,那个疑似“潜规则”宫女,从这头跑到那头时,那个一颠一颠啊,那个悬乎劲啊。

还有,还有王后啊、宫女啊,一低头,一喝汤,怕是下巴就掉在那个、那个上了吧。
当然,当然是我白操心啦。

第三句话是,故事一般,实在一般。

地球人都知道了,《雷雨》嘛。聪明的做法,至少比《哈姆雷特》靠谱一些。

问题是,不客气的说一句,曹老爷子的这个故事其实本来就不咋的,小屁孩的年纪时写的嘛,除了意淫啊乱伦啊的,也写不出个米啊糠啊的。

那个时候的宫廷啊,精彩的事情海了去了,看过书的人,都知道。

还有,还有杰王子,听妈妈的话,所以要杀爸爸,够纯情那。

第四句话是,场面失败,绝对失败。

好多花,好多人。

果然是,满城,黄金甲,花开不败。

可是啊,太统一了,太整齐了,太虚假了,太操蛋了。

Peoplealways people

攻,击,迫,控,承。就是这么简单。中国的军事家们都可以洗洗睡了。
12/14/2006

断肠人,在天涯

相见恨晚。

不知道为什么,看完《罪恶之城》后,我翻翻滚滚的总想起二十六个字,很不搭的另一种意境: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天涯远不远?人就在天涯,怎么会远呢?

坚忍不拔一往无前的男人,婀娜多姿妖艳性感的女人,快意恩仇暴戾血腥的江湖。

还有别的吗?也许还有一点点,末世的彷徨?虚伪的幻灭?

其实,《罪恶之城》血脉喷张的影像毫无意义,简单凌厉的故事缺乏内涵。

不过,有的时候,有没有那些,也都无足轻重吧。

喜欢片头那个温柔得不能再温柔、冷血得不能再冷血的杀手。

喜欢那个刀枪不入、被电椅过电之后一边吐血一边说“就这些本事吗”的大块头。

喜欢那个脸蛋比天使纯真、出手比寒风凛冽的娃娃脸女杀手。

喜欢那个神出鬼没、生活在一堆美女头颅中央的食人恶魔。

还有那个金发美女的脱衣舞,嗯,杰西卡·阿尔巴?我会记住的,尤物在人间。

肯定会有人觉得,《罪恶之城》的道德含量太低。

我们生活的世界,总有许多榆木疙瘩。

我们生活的世界,就是一个垃圾场。

是的是的,谁不曾年少轻狂,一腔热血,策马扬鞭,以为所有的功名所有的理想都在远方,以为孤身仗剑就可以纵横捭阖睥睨天下?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再旷世再绝代的英雄,也不会是这世上唯一的一朵浪花。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

然而结果无非是,所有的壮志雄心,都在疲于奔命的时光中,一点一点的麻木蠢钝,一点一点的化为灰烬。翻云覆雨,千帆过尽,到最后也不过是心底深处轻轻的一声断裂。

一首滥俗的歌里面说,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其实,有人的地方就有罪恶,这个世界的背面从来都无可救药,诗意的栖居从来都是绝望的呼喊。

12/13/2006

刘翔:从腼腆到轻佻?

刘翔又赢了。刘翔又破纪录了。

2004年雅典奥运会开始,刘翔似乎就在通往东方不败乃至独孤求败的路上一路狂奔。给人的感觉是,假如刘翔是跑马场的一匹马的话,那么在他身上“下注”,大抵就可以稳赚不赔坐地收钱了。

虽然实际上你收不到什么钱,但即便是旁观,毕竟也是件让人愉悦的事。

问题在于,刘翔取得的成绩确实无可挑剔,可在成绩之外,似乎却出了点问题。

譬如,关于刘翔太狂妄、太骄傲的质疑之声,时不时就会冒出来。

有道是,人红是非多。又道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还道是,树欲静而风不止。

对于那些质疑声,我一直都是这么理解的。

何况,狂傲从来都算不上是什么坏事啊。不说是“人不狂妄枉少年”吗?不是还有“凤歌笑孔丘”的楚狂人珠玉在前吗?

何况,虽然由于个人喜好的原因,除了经常看到刘翔帮小姑娘追袋鼠之外,我好像从来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看过刘翔的跨栏,但我是见过刘翔两次的,一次是在雅典奥运会之前,一次是雅典奥运会结束不久之后,印象是,这孩子腼腆、阳光。

但是,偶然间看了刘翔在多哈亚运会上的表现之后,我忽然明白了,那些质疑声确乎不是没有来由的。

刘翔变了。比赛前做准备时的表情、动作,比赛后接受采访时的说话方式,都变了。

但是,不是变狂傲了。准确点说的话,应该是变轻佻了。

譬如说,刘翔在比赛前指着栏杆喃喃低语,比赛后他告诉观众说,当时他说的是:“求求你啦,帮帮忙,希望你能降低一些。”然后他又说,“那是一种自我暗示吧,希望能给自己一些信心,一点力量。”

这话说得实在够矫情的。地球人都知道,刘翔比任何人都更知道,拿一块亚运金牌对他来说实在如探囊取物。他根本就不要这样的所谓暗示所谓力量。这绝对是一场事先策划好的“秀”,而且“秀”得实在不那么高明。

老实说,我们的很多体育健儿,在竞技场上狂飚突进为国争了光是事实,但本身文化素质很低以至于在赛场之外就毫无魅力可言也是事实。

我一直都觉得,姚明和刘翔应该算是例外。但现在看来,姚明还好,刘翔却不知道是因为视野的原因,还是因为被有些商业、娱乐方面的东西侵蚀了神经,有些越来越不招人待见的意思了。

大概两年前,我曾经戏言说,刘翔的星座是巨蟹三,这是一个具有过人的驱策力和决心,特别擅长将对于社交、爱情的互动欲望升华,注入事业的拼斗中的星座。问题在于,巨蟹三的个人动力相当程度上来自于其克制自身需求的能耐,而这实际上与人的本性相悖,而且,巨蟹三虽然通常都可以很好地处理个人需求,但对于欲望也恰恰很容易失控。

也许,我说中了。 
12/10/2006

你有没有在梦中被撕扯推拉过?

读一本书,被书里的人物撕扯推拉,为书里的故事激动悲伤,这种事情,已经有多久没有发生过了?

比现在年轻一些的时候,我在大学里攻读文学。文学史上说,乔伊斯才是伟大的,普鲁斯特才是杰出的,所以我也跟着说,他们是好的。其实我从来都没有明白,《尤利西斯》、《追忆似水年华》到底在说些什么。

现在呢,乔伊斯、普鲁斯特们被束之高阁,茶余饭后睡觉前,倒是海岩、张欣什么的,看起来更津津有味一些。但是,看过之后,如风过耳春梦无痕。

据说,毕加索的《格尔尼卡》可以被看作是一种历史的象征景观,这种象征景观在两个层面上呈现:当画面上呈示出炸弹爆炸那种碎物纷扬的构图时,同样的碎片在战争中充斥世界充斥历史。破碎的文化空间与破碎的物质世界正好同构。

于是,所谓伟大的大师,所谓伟大的作品,在卡夫卡和加缪揭示了人类的基本困境,贝戈特、尤奈斯库们又作了补充,而罗伯-格里耶们更将无可奈何的绝望变成一种貌似严肃的科学态度,把小说变成了某种实验之后,仍然可以如韭般不断长出。

但是,真正关乎人的,关乎个体的生与死的,关乎哭泣、愤怒、悲哀、诅咒和欢乐与爱情的,恐怕寥寥无几吧。

从这个意义上说,卡勒德·胡赛尼和他的《追风筝的人》,让人尊敬。

卡勒德·胡赛尼精心编织了一张网,并不复杂的人物关系一点点铺展开去,在网的每个结点上,人物都被从内部打开,他们隐秘的欲望、情感、焦虑、痛苦、他们承受生活的坚韧和与信念的殊死战斗,这一切都细致、精确地表现出来了。

所以,《追风筝的人》有一种诗意的光辉,光辉发自于人物最深的内部,它也许并不强烈炫目,甚至只是摇曳不定的微光。但是,由风尚、习惯、陈词滥调和人性的软弱构成的无穷无尽的隔绝,吸引了我,打动了我。

卡勒德·胡赛尼和他的《追风筝的人》,也许算不上有多么杰出,距离大师距离伟大的级别,自然更是非常遥远。但作为毕加索《格尔尼卡》画面上的其中一块碎片,与太多的碎片相比,他是生命的碎片,虽然残破,元气犹存。

这就足够了。

因为毕竟,我们每个人内心中总还有一个遥远的地方在沉睡,我们需要在梦中被撕扯推拉,让我们激动,让我们悲伤,让我们快乐。

12/4/2006

人生若只如初见

江山代有才人出。
安妮宝贝的那朵莲花开完之后归于寂静。
余华和他的李光头打完架睡完女人之后疲软了。
易中天还在细嚼慢咽已经被千万人嚼过又吐出的口香糖。
正当红的是,一个叫做安意如的22岁女孩,和她的只如初见的文字。
 
大凡当红,必有拥派,也必有倒派。否则就谈不上红。
从姚明到韩寒,从黄健翔到安意如,概莫如此。
关于安意如,拥者大抵赞其文字优雅手工精致,倒者大抵斥其思想肤浅眼界幼稚。
 
拥派和倒派其实都没有说错。
人眼看花,佛眼看粪。你需要什么,你就会得出什么结论。
我的结论是,对我来说,安意如的书,分明是最佳的厕所读物。
说起来未免有些不雅,但事实就是,从“人生若只如初见”到“青青子衿悠悠我心”,每一篇的长度都很适合。短了的话,你上一次厕所的时间就需要连读两篇,那样就会有重复乏味之感;长了的话,你上一次厕所的时间就读不完,坚持读下去未免会小腿麻木。
深度上也很适合。再浅一点的话,还不如去看报纸上的黄健翔PK吴虹飞;再深一点的话,就不利于通畅了。
 
人生若只如初见。
到底还是这句好些。
若只如初见,就从来谈不上对错。
对,或者错,取决于如何选择,如此而已。
11/27/2006

八一八我的内心音乐

在马桶上翻《新周刊》,有一个专题叫做“我的内心音乐榜”,看得我童心大起,忍不住也想八一八我的“内心音乐”。
 
述说自己的“内心音乐”,首先要说的自然应该是有生以来第一次听到的音乐,问题是,这个事情啊很难,基本上属于敲穿木鱼也无法真的确定那种。也许是“啦啦啦,啦啦啦,我是卖报的小行家”?也许是“小兔子乖乖,把门儿开开”?又或许是“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来这里”?又或许是“牛儿还在山上吃草,放牛的却不知道哪儿去了”?
想来想去,我决定把这个位置留给《义勇军进行曲》,因为这个歌即便不是最先听到的,至少也是听过最多遍的。此外,关于这个歌的另一个特异之处是,尽管听过千万遍,但自己却似乎从来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开口唱过一次。最接近于开口唱这个歌的一次是,刚上大学的时候,来自五湖四海的同学们第一次在校园草坪上聚会,或羞羞答答或长袖善舞地扯了几个小时淡之后,有人忽然提议合唱一曲《义勇军进行曲》来作鸟兽散,众人面面相觑终无人开口。这个事情后来成了回忆大学时代时屡屡被提及的最大笑柄之一。
 
第一次真正在我的内心留下印记的音乐是《外面的世界》。那时候,我在一个偏僻贫穷的农村里掏鸟窝摸鱼虾滚铁环斗公鸡,无所事事无忧无虑地晃荡着,没看过电视没坐过汽车没听过国语。然后,就是一个相当老套的故事:一个城里来的年轻美丽的女老师,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空降”到了我们那个破烂不堪的小学,给我们开设了此前闻所未闻的“音乐课”,年轻美丽的女老师一袭白裙长发披肩,用标准的国语浅吟低唱“外面的世界很无奈,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声如天籁,历久弥新。
那个时候真正动人的其实并不是音乐,而是女老师本身。几年之后,我以全镇小学毕业生第三名的成绩到城里参加市第一中学重点班的选拔考试,第一次坐了公交车看了高楼大厦,进考场时晕得辨不清东南西北。考试的结果可想而知,在父亲托人送礼走关系之后,才勉强以倒数第一的成绩挤进了那个重点班。入学前夜,辗转难眠,耳畔翻来覆去地响起外面的世界很无奈很精彩的歌声,我想我明白了女老师的忧伤。
 
与罗大佑的邂逅是一场偶然。从农村来到城市的我,羞怯脆弱却也情窦初开,悄悄地喜欢看一个漂亮女孩的一笑一颦。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暗恋情事,波澜不惊却平地生波。有一天晚自习前,漂亮女孩忽然走到讲台上,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片,面红耳赤的读道:我听到传来的谁的声音,像那梦里呜咽中的小河?我看到远去的谁的步伐,遮住告别时哀伤的眼神?不明白的是为何你情愿,让风尘刻画你的样子,就像早已忘情的世界,曾凋谢了你的笑容我的心情……原来她读的是一个男生塞在她课桌里的“情诗”,一片哗然之后,翻箱倒柜对笔迹,我的同桌、一个同样来自农村的男孩被当众揪了出来,千夫所指,哆嗦如秋风枯叶。
这个可怜的男生后来转学不知所踪,他写给女孩的那首“情诗”我却一直都无法忘记。忘记是谁一语道破说那是罗大佑的歌词了,反正后来我找来了这首歌,听得如痴如醉。很多年之后,当年的那个女孩跟我在一所城市里念大学,我常常穿过几条梧桐叶纷飞的马路到她的学校听她弹琴,她最喜欢弹的就是这首《你的样子》。
 
不知道从什么开始,就迷恋上了喧嚣扰攘的摇滚乐。迷恋唐朝妖艳的“今宵杯中映着明月,纸香墨飞辞赋满江”,迷恋黄家驹激昂的“今天我,寒夜里看雪飘过”,迷恋伍佰沉郁的“让我将你心儿摘下,试着将它慢慢融化,看我在你心中是否仍完美无暇”。睡在我下铺的兄弟对这样的音乐不屑一顾,他说那些东西都是垃圾,你知道巴赫吗?知道莫扎特吗?老实说,那个时候我真的不知道。可是他一定要让我听《土耳其进行曲》。他把“随身听”的一只耳机塞在自己耳朵里,另一只塞在我耳朵里,循循善诱说,听听,听听,这才叫音乐!你闭上眼睛听,你说说,你觉得你看到了什么?我什么都没有看到,但我羞于承认,所以我告诉他说,嗯,我看到了美酒,看到了佳肴。他忍不住噗哧笑了,把放在我耳朵里的耳机重新放回了他自己的耳朵,他说,你还是听你的摇滚去吧。
那个时候我很惭愧,可是很多年之后我有了女儿,据说从小让孩子听古典音乐有利于智商发育,所以我总是在女儿睡觉时给她放巴赫、吃饭时放莫扎特。女儿最喜欢听的似乎恰恰是《土耳其进行曲》,每次放这个音乐她都吃得很开心。这说明当年的我其实极有天分,一语中的,莫扎特的音乐本就跟美酒、佳肴纠缠不清。
11/24/2006

你为什么没有艳遇?

久未谋面的COW姐姐问我说,近年来可有艳遇?
我回答她说,没有。
她说,这年头生机勃勃骚动不安,你也算得是一表人才才华横溢,咋会没有艳遇的呢?
我被她问倒了。
 
老实说,尽管已经娶妻育女,但我一直都固执的认为,两个本来独立隔绝的人,相契合的可能性为零;所谓相处,说到底就是靠近和排斥、容忍和改变;从来都没有几十年的相看两不厌。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无法否认,对艳遇的期待,人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
 
所以后来,我跟COW姐姐深入探讨了我何以没有艳遇的原因,试图找出症结所在以打开自己的潜在艳遇的可能性。
在讨论了我的生活节奏和精神状态之后,COW姐姐得出结论说,我没有艳遇的原因在于,我没有那个“气场”。
她认为,一个有艳遇可能性的人,通常都会处在一种特有的“气场”中,整个人向外界传递出的眼神、身体信号都是不一样的,惟其如此,可能的艳遇才会变成现实。
 
所以再后来,我又跟形式主义的猫探讨了我何以没有“气场”的问题。
她对“气场”说非常认同。她的结论是,我没有“气场”的根本原因在于,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生活圈,而在我的生活圈中,几乎每一个人都认识她,以至于我的脸上如同被打上了“此人属于形式主义的猫”的标签。被贴上了含有苏丹红标签的红心鸭蛋,自然几乎无人愿意尝试。
换句话说,如果谁力图使自己的另一半没有艳遇的可能性,那就应该尽可能地认识另一半的生活圈里的每一个人。
11/21/2006

北京鼻屎

“哇塞,空气多么清新,世界多么美好。”
在北京奔波了一个星期之后返回上海、步出机舱双脚踏上虹桥机场机坪的那一瞬间,我就在心底发出了一声如此刻意的感慨。
 
之所以说这声感慨是“刻意”的并非没有来由。
首先,“返回上海”这样的说法本身就是矫情的。无论从哪个意义上衡量,我都不能算是一个上海人。我出生在至今仍然被太多的上海人视为贫贱之地的“苏北”,从籍贯上说属于典型的为太多的上海人所瞧不起的“苏北佬”;我的户口则留在了南方那个潮湿溽热遍地鸟语疑似非典发源地的“蛮夷”城市,上海只是一个我工作生活了不过短短五年的城市而已。上海的大街小巷,弄堂石窟门,于我毫无任何韵味可言。
其次,从骨子里说,我并不喜欢上海这个城市。某种意义上,我甚至有些认同不久前许知远在FT中文网上所写的那些引起了很大争议的关于上海的“偏见”:上海拥有不可救药的虚荣和势利,崇拜金钱,价值观单调,对于更强大的外来者采取一种习惯性的取悦姿态,对于弱小者则尽是冷漠与傲慢。上海的高级餐厅里习惯先说英文的服务员,市民们对于外国货由衷的执着的迷信,上海姑娘们对于寻找西方男朋友的过分热情,确乎无一例外的都让人厌烦。“不可复制”的外滩也罢,“大珠小珠落玉盘”的陆家嘴也好,本质上与我也都没有任何关系。
 
问题在于,在北京的亮马河、国展中心、王府井、天安门、酒吧街之间来回数日之后,我发现自己竟然如此不可遏制的怀念上海。
不是“喜欢”层面上的那种怀念,而是“生理”层面上的那种怀念。
 
只有双脚可以帮助人记忆城市,没错,可是北京城从某某路一号走到某某路三号的距离通常都显得如此触目惊心;那就坐车吧,可是收音机里说了:驾驶员朋友们请注意,目前从某某地到某某地,两公里的路程需要一个半小时车程;逛书店的时候,你居然到处都找不到哪怕是一块可以告诉你这个书店一楼卖什么书二楼卖什么书三楼又卖什么书的指示牌,想知道吗?那就一层一层的爬呗;吃饭吧,几乎每一个餐厅都密不透风,空气浑浊得你很可能十分钟之内就辩不清东南西北,服务员还一个比一个像你的大爷;更加让人无法容忍的是,生活在这个城市的冬季里,你的皮肤干燥得常常不是这里发痒就是那里“过电”,鼻腔里的鼻屎更是繁殖得格外层出不穷。
优雅固然常常显得矫情,但绝对比粗俗要赏心悦目。
 
更重要的是,对于蝼蚁众生,所谓文化所谓氛围其实都是虚无缥缈的玩意,一个在生理层面上就不适合人的基本需求的城市,谈什么文化啊氛围啊的,有时候是一种无耻。因为所谓虚荣所谓势利这种东西本质上与你个人是可以没有关系的,鼻屎、咽炎、皮肤病却是绝对跟个人有关的。
北京,根本上就该是一个被“杀掉”的城市。
11/14/2006

长病不愈

头昏。
咳嗽。
四肢乏力。
断断续续逾二十天。
 
英雄自古不怕死。
好汉独怕病来磨。
诚哉斯言。